上個月某天,同事忽然傳給我一張活動的DM圖片...
看到 W Hotel,沒有想太多,報名就對了!!
然後上週終於參加了這場難得的盛會...
這個活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模擬美國陪審團法院,讓台灣公司能夠了解美國陪審團訴訟的基本程序與流程,而對未來可能在美國發生的訴訟能有更充分的準備與更好的訴訟戰略調整。會場是在W Hotel 8F的風尚廳,這個廳的設計是非常寬敞的無柱設計 + 超級挑高,
一看這風水就是個非常棒的婚宴場地,哪位大大口袋夠深的在這邊辦婚宴一定要發帖給小弟去開開眼界!!
報到入座以後,座位上放著今天的資料跟水(有罐裝水跟檸檬水兩種),
由於這個活動是全程英文,主辦單位還有準備即時口譯(可以憑證件借無線耳機收聽同步口譯),
頓時讓我這個菜英文覺得主辦單位真是佛心來的啊,都要感動到流淚了!!!
先介紹一下整個活動的登場人物
事務所三位合夥人分別飾演核心角色:
Sean S. Pak 飾演 法官
Jeffrey S. Gerchick 飾演 原告律師
Tai-Heng Cheng(鄭在興) 飾演 被告律師
證人群:
被告公司離職員工
原告公司CEO
被告公司CEO
被告公司資深營運副總裁
陪審團:
陪審團16人
案情簡介:
Intellex(被告)是一家美國視頻遊戲機生產商,Cranbrooke(原告)是英國一家遊戲產品生產及分銷商,六年前,兩家公司簽訂一項至少五年的授權契約(包含"Smartplug"相關產品優先選擇權),Intellex將所有使用"Smartplug"專利技術的遊戲及遊戲機在歐洲共同市場的獨家分銷權授予Cranbrooke,Cranbrooke並根據這項合約於五年前開始生產並分銷"Smartplug"產品。
三年前,Intellex將最新研發的"Smartplug 2專利技術(SP2, 利用的技術與Smartplug完全不同)"的遊戲及遊戲機在歐洲共同市場的分銷權授予了CGAG這家德國公司(第三人),並且CGAG的產品幾乎佔領了歐洲遊戲產品市場。
因此,Cranbrooke對Intellex提起訴訟,主張Intellex將SP2的分銷權授予CGAG公司違反協議,且Cranbrooke對SP2相關產品的分銷有優先選擇權。
Cranbrooke主張事項:
1. "SP2"為"Smartplug"的改進。
2. Cranbrook已透過書面通知行使了優先選擇權。
裁判方式:
如果多數陪審團與法官認為Cranbrooke的主張有理由,則Cranbrooke(原告)勝訴,反之Cranbrooke之訴駁回(原告敗訴)。
這個活動有趣的地方就是,完全沒有套招,全靠雙方律師隨機應變。
然後陪審團全程都不能交談討論(包含休息時間),只有最後投票前才可以發表意見。
opening statements以後就是激烈的攻防戰了,
言詞辯論過程非常刺激 (當然不會像LEGAL HIGH這麼誇張啦),
雙方律師以各種證人、證物、問答技巧來取得優勢,還不時地對陪審團喊話,
過程中法官還會適時地阻止雙方律師使用引導式問話或是使用過多時間。
最後結辯結束後,雙方律師退場,法官給予陪審團審前指示後,陪審團便移駕到小房間討論案情並進行表決。
為了幫助大家更了解陪審制度,陪審團在小房間討論這個部分還有LIVE轉播,
最後裁判結果是mistrial,也就是陪審團無法做出裁決,依照美國法律,要全部程序重來(包含陪審員遴選)。
活動結束以後就是雞尾酒會了,聽說王金平院長會到場致詞,不過喔郎對他沒什麼興趣,享用了一下雞尾酒會就離開了。
參加心得:
對言詞辯論激起了很大的興趣,對於律師這個行業有點點的心動,
不過非法律相關科系要考上真的要有錢(學分費/補習費)有閒(讀書/補習)有天分(法律邏輯)有命(學說這麼多要寫到閱卷老師喜歡的)!!!